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为加强学校人才培养,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跟踪学科发展前沿,促进与世界知名大学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推动重点学科发展,我校通过实施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每年选拔一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现将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出访身份、期限及推荐名额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指出访身份):6-12个月。
全校共推荐24人。
(二)出访单位
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留学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领域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校本部固定编制的专任教师、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医疗、科研人员,或校本部事业编制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二)申请人需入校工作满2年(本科毕业者需满5年);最近一次聘期(含阶段性)考核、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出国(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任合同期限之内;如有180天及以上出国(境)经历,还须返校工作满2年,且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获聘中级及以上职务。(截至申请日期)
(三)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www.csc.edu.cn/article/3118)、《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www.csc.edu.cn/article/3246)等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五)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六)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七)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八)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九)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十)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学校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十一)请各有关单位在2024年8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按要求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具体推荐条件及程序详见附件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项目专栏(//www.csc.edu.cn/chuguo/s/3116)。
如有意向申请,请于8月15日前告知人事秘书(郑友旭,020-84115010,[email protected]),以便安排下一步工作。
附件:
1.中山大学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2.应提交材料及系统操作指引(二级单位)
3.应提交材料及系统操作指引(申请人)
4.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5.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情况简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