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在网上竞价系统上传申购验收单的通知
设备〔2019〕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配合学校财务集中结算需要,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于通过网上竞价采购且不签订合同或协议书的设备,试行通过竞价系统上传“验收单据”,具体步骤如下:用户在设备验收合格后通过“打印”功能菜单打印申购验收单——经三位教职工签名确认——经费负责人签字同意——资产使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验收单上传”功能菜单将验收单扫描件上传至竞价系统。
验收单经竞价系统审核通过后,用户只需携带发票办理固定资产报增(维修)登记手续,无需再提交纸质版申购验收单,纸质版申购验收单请用户自行留存备查。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