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请假申请手续和注意事项

发布人:内容管理员

一、在大学服务中心(USC)填写申请表

1. 用NetID登录大学服务中心//usc.duboapp.net/taskcenter/

2. 点击“教务栏目”,右侧显示各个事项,选择“本科生请假申请”,点击进入填表。

3. 如申请时长超过全年学时三分一以上者,将会引导申请者进入休学申请。

4. 若请假类型为事假或病假,申请人必须上传电子版附件,如活动邀请、病例、诊断书等。

5. 完成后提交。 

注意事项:

(1)原则上请假开始日期需晚于提交申请日期至少1日,但系统也允许请假开始日期为过去日期;

(2)如出现请假开始日期早于或等于提交申请日期,当申请人提交申请时系统会提示信息“确定需要补交请假申请”,申请人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请提交操作,点击返回可在编辑申请表单;

(3)如出现请假开始日期早于提交申请日期,进入审批环节时系统自动显示提醒信息“该申请为事后补交请假申请”,便于审核人了解特殊情况。

二、审批流程

院系教务员审核——辅导员审核——党委副书记审批——主管领导审批(8天以上)——教务部(8天以上)。

如果7天以内就在学院结束流程。审批通过的,学生自行在USC打印准假单。

温馨提示:提交申请后请通过QQ或电话提醒院系教务员审核,以免耽误时间。

三、学生将准假单交至院系,原件由辅导员留存,复印件2份分别交至本科教务部和任课老师处。

四、学生回校之后到学工部办理销假。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

五、温馨提示:凡未经请假离校或超假者,一律以旷课论。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手册》(20178月版)第六节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连续旷课2至6天或累计达10至30学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连续旷课7至13天或累计达31至50学时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连续旷课2周以上或累计超过50学时者,可依据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赌博app 本科教务部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