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开具婚育状况证明的有关说明
发布人:内容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5-19
应届毕业生一般每年6月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办理婚育状况证明,如因就业需要可提前办理。
本人如实填写附件中《中山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卡》,并签名→请同时携带《生科院研究生离校手续表》,到南校区生物楼206室找邱老师→206室盖章→学校计生办(南校区中山楼114室彭老师)加具意见盖章。
注意事项:
1、本科生由各班班长组织同学填写,统一办理。
2、在读期间已登记结婚而未到学院登记的,须携带结婚证。
3、在读期间生育未到学院登记的,须携带出生证明。
4、已婚女同学须持医院近期查孕查环证明。
5、婚育状况证明每人只开具一次,只作为升学、应聘工作、报考公务员用,请保留好;如遇特殊情况需重新开具证明的必须交回原证明卡。
6、办理暂缓的学生,取消暂缓时,凭毕业时学院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卡到户籍地居委会开具新的婚育证明。
户口在南校区的:到中山大学社区居委会办理。
地址:中大园西752之一地下,电话:020-84037783
户口在大学城的:到小谷围街道计生办办理。
地址:广州大学城中心大街南28号主楼三楼315室,即(中国电信大楼旁、地铁大学城南站A出口前100米),电话:020-39339052
7、学生毕业后其婚育管理服务转就业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我校不再提供相应服务。
联系电话:020-841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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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