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名额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指派出类别,非现校内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024年选派规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公布,敬请留意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www.csc.edu.cn/chuguo/s/2798)。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者须为校本部固定编制的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医疗、科研人员,入校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出国(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任合同期限之内;如有180天以上出国(境)经历,须返校工作满2年。(截至申请日期)
(二)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四)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六)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八)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学校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九)请各有关单位在2024年3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按要求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附件3)。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具体推荐条件及程序详见附件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项目专栏(//www.csc.edu.cn/article/2800)。
如有意向申请,请于3月8日前告知人事秘书(蔡南乔,020-84115010,[email protected]),以便安排下一步工作。
附件:
1. 中山大学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2. 应提交材料及系统操作指引(二级单位)
3. 应提交材料及系统操作指引(申请人)
4. 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申请人情况简表
5. 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
6. 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7. 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4年2月28日